宁夏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3.03.2020  20:51

   对符合新申请救助条件的缩短审批周期

  3月12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自疫情发生后,宁夏民政部门出台一系列措施,确保生活困难人员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畅通。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将通过临时救助、即时帮扶、低保等方式予以保障。

  自治区民政厅要求,疫情期间,对生活必需品不足的群众,采取适当方式给以帮助和补充;对生活不能自理、患严重疾病的,综合采取助医、助餐、上门服务等措施;对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高龄老年人等自身防控能力弱的,安排专人对其家庭进行消毒清洁,帮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即时帮扶、低保等方式予以保障;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低保、特困、贫困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心理疏导和必要的探视、照料服务等。疫情防控期间,民政部门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符合新申请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事项条件的,充分利用救助信息平台进行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不再开展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范围。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时效,对已经纳入低保和特困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况延长动态管理定期核查时限,全区暂停第一季度复核复查动态管理工作。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可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因感染肺炎或疫情防控造成家庭生活必需支出在一定时期内突然增加,导致家庭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其家庭正常生活的,及时落实急难型临时救助。遇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各县(区)应当在24小时内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方式,解决需救助家庭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对因受疫情及其他综合原因影响造成家庭困难,且在落实上述救助政策后,家庭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需要提高救助额度的,由县区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因感染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此外,宁夏畅通救助信息平台和“我的宁夏”App平台,应对疫情期间申请救助绿色通道。申请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的,可通过民政救助信息系统申请,也可通过“我的宁夏”App平台申请。(记者 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