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 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02.09.2015  01:31

五市旅游局,各出境组团社: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旅发〔2015〕185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旅游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全区旅游安全形势保持稳定,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今年以来接连发生多起涉旅重大事故。新年伊始发生的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5月15日陕西省淳化县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6月1日“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共造成400多人死亡。7月15日我区沙湖景区发生卡丁车自驾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1人轻伤;7月20日我区黄河大峡谷景区发生游船火灾事故造成14艘游船不同程度烧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于8月15日召开了全国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安全生产进行了安排部署,国家旅游局于8月19日召开了全国旅游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旅游安全进行了再强调再动员。

一、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当前,我区中阿博览会和中阿旅行商大会接待任务压力大,古尔邦节、“十一”黄金周也即将来临,游客出游量大、出游频次高,旅游安全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李建华书记、刘慧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旅游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深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全面落实责任,层层狠抓落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旅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安全监管,开展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大检查

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深入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旅游业平稳有序的安全形势。重点强化以下四个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监管。 一是 加强对旅行社在吃住行游购娱各种购买服务中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在包车、包船、包飞机等环节,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防旅行社租用无资质且安全性能较低的交通工具; 二是 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景区、宾馆饭店、交通集散点等游客密集场所的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疏散、分流措施,严防游客聚集场所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三是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协调组织对旅游节庆活动的监管,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的原料和危险性物品,严防出现粉尘爆炸、火灾等事故; 四是 指导景区做好漂流、索道等水上活动和高风险项目的安全,防止发生游客溺水、坠亡等事件。

三、强化消防督导,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庆期间的消防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消办发〔2015〕9号)精神,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政府8月17日全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高层地下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单位场所,组织协调有关行业部门加大检查频次,开展集中检查和错时检查。要对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辖区旅游企业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班,并安排熟悉情况、责任心强的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沟通联络畅通。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要积极指导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较大以上级涉旅突发事件和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自治区旅游局。

请各市旅游局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