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全力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

29.12.2016  02:05

2016年,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圆满完成自治区政府民生计划工作任务,全力保障了27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没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主要措施: 一是安排部署加强督查。 认真梳理餐饮食品安全隐患清单,将学校食品安全,特别是农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实,全面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春、秋季开学之际,联合教育部门赴固原市等地区的农村学校开展督查,全力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252家食堂学生用餐安全。二 是完善监管制度。 与教育厅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十项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督促各类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控制加工操作过程,落实餐饮食品安全各项制度。三 是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始终严把学校食品安全准入关,将学校(托幼机构)校长(园长)作为法人进行许可申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组织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工作制度,建立完善2112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档案,通过对学校食堂实行周检查、月考核,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较好的落实。 四是 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 与教育厅先后联合下发了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深入开展以“八个严查”和“四个凡是”为重点整治内容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力量,持续发力,通过采取学校自查,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的办法,解决突出问题,降低安全风险。全区共检查各类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3973家次,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店、食杂店、小摊贩及“小饭桌”831家。监督抽检食品541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4份,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经营户18户,查处取缔非法流动摊贩46户,全力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五是全力推进3年规划“明厨亮灶”工作。 2015年实施“明厨亮灶”改造以来,积极与教育部门协同,以学校食堂建设“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网络厨房”为主要标准的“明厨亮灶”工作成效显著。全区餐饮单位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17603家,占总数64%。其中,学校食堂(托幼机构)“明厨亮灶”改造1752家,家长可以直接观察学校、幼儿园后厨操作过程,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厨亮灶请您监督”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国医药报、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进行了报道。 六是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 全区共举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班17期,配合教育厅举办“全区教育系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培训班”,印制食品安全书签发给小学生,组织专家进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为学生快速检测小零食,现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受到学校师生和家长的好评,学校食品安全主体意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