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扎实做好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期间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环境安全事故发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自治区第十二党代会期间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落实环境监管责任。要清醒认识当前环境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环境监管亲力亲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深入一线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环境安全。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环境安全监管。各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重点行业环境安全监管,紧盯危险化学品储运、核安全监管、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建筑施工、餐饮娱乐等易产生环境噪声部位巡查力度,及时排除影响考场环境的各类噪声干扰,对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确保不发生噪声污染,为广大高考、中考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三是做好应急值班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环境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12369环境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对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纠纷、投诉,要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有关环境信息,及时通报相关情况。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对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发生的各类环境事故,能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按要求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误时、误事、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四是认真开展环境安全动态巡查工作。会议期间,各地要成立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环境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期间要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不定期巡查、排查力度,对巡查、排查发生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对会议期间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