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召开银川市制药及生物发酵等企业恶臭气体环境监管工作推进会议

07.01.2016  12:22

为有效减少和遏制银川市制药及生物发酵等企业恶臭气体污染反弹现象,新年伊始第五天,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了银川市制药及生物发酵等企业恶臭气体环境监管工作推进会议,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副局长虢鹏主持会议,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环保局局长和环境监察支(大)队长,银川周边制药及生物发酵等7家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环保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兼自治区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局局长孔令彬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上,7家制药及生物发酵企业汇报了2015年第四季度以来恶臭气体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环保局环境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厅法规处关于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情况的介绍,孔令彬副厅长对进一步加强恶臭气体污染治理等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 孔令彬副厅长指出,近日全国大部分地区包括银川市出现频繁的重度雾霾天气,引起了国际、国内社会和民众的高度关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史上最严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新法要求进一步提高,职责更加清晰,处罚也更加严厉。2016年,环保厅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全力推进银川市“碧水蓝天”工作计划,对所有企业建立社会诚信档案;充分利用第三方异味监控仪、远程监控设施等现代信息手段,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监管。孔厅长要求企业认清形势,思想上要重视,认识上要到位,行动上要积极,本着对企业、家人、社会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恶臭气体污染治理工作。 二要明确职责。 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抓长远,坚持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即要注重日常精细化管理,又要兼顾长远污染防范,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市县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和模式,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主抓、定人定岗定责的监管机制,确保监管责任到位。 三要加强监管。 强化三级环保部门监管,加大在线监控设施数据运用,开展日常性抽查和比对监测,对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排偷放恶臭气体和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企业,区、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将下狠心、出重拳,打出环保“组合拳”,在启动按日计罚的同时,查封扣押企业设备,对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移送公安部门,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手软。

孔令彬副厅长要求环保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给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形成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的良性互动,共同守护好银川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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