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物价局召集全区燃气企业进行价格告诫

05.12.2017  02:12

  进入冬季采暖季后,液化天然气需求量明显增加,宁夏一些地方特别是车用液化天然气供需矛盾突出,这也导致液化天然气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为此,12月4日,自治区物价局组织五市天然气企业及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紧急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提醒告诫相关企业规范我区液化天然气价格行为,要求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禁止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自11月1日以来,我区北方地区普遍进入采暖季,天然气资源主要流向调整为供暖及民生用气,加之从11月20日起,部分液化天然气工厂相继断供停产,液化天然气产品库存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液化天然气价格出现较大涨幅,价格咨询与举报投诉持续增长。从11月1日到12月4日,自治区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受理液化天然气价格上涨的咨询和举报投诉案件96件。其中,11月27日上午,市民来电称液化天然气价格达到每公斤7.1元,下午5点,市民反映其价格上涨至每公斤7.8元,仅此一天,自治区物价局共接到市民关于液化天然气价格上涨的咨询及投诉共22起。

  为此,在提醒告诫会上,自治区物价局要求五市价格主管部门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对液化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提出“六不准”:不准相互串通横向垄断、不准达成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不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准恶意囤积、不准价格欺诈;同时,应树立诚信意识,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公平有序竞争,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记者 李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