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严查物业公司借机涨价 停车收费需2/3业主同意

24.10.2015  12:04

   市物价局:严查物业公司借机涨价

  停车收费需2/3业主同意地下车位不许单方定价

  购房以后人们最关心的就是物业服务如何,小区车位费年年涨、购买服务内容不详、收取装修押金等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物业公司似乎变得越来越强势,而业主却没有了发言权。昨日,银川市物价局对于物业公司该如何提供服务产品给出了具体解释,并将于近期处罚多家违规收费的物业企业。

   市场定价并非随意涨价

  近日,自治区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我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物业服务企业如何提供服务细化了要求。银川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张革结合我市物业企业实际存在的问题,对此《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介绍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张革说,目前我市除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属于政府指导价收费范围,其他住宅都施行市场定价。不少物业企业认为,只要明码标价想收多少钱由物业公司说了算,对此张革明确表示将严厉打击此类借机涨价的行为。 

  “《价格法》中提到明码标价的前提条件是‘平等’、‘协商’,物业服务不同于普通市场经营,物业公司与业主有合同约定,如果确实需要涨价必须通过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后表决。”张革告诉记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都提到,消费者有事先知情权,不能等涨价已经形成既定事实了,再贴出公示就开始涨价是绝对不允许的。 

  物业公司应当在合同当中明确标注详细的收费细则,比如保洁的频次、范围和特约服务等,事先告知和公开、公平是达成物业服务的基础条件。张革表示业主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物业部门不予干涉市场行为,一旦发生未事先告知或合同中未标注的服务项目产生收费,物业部门一律不予支持,意味着业主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或者拨打12358投诉。

   停车费需尊重业主意见

  对于小区的停车位收费是有车一族十分关心的,高档小区停车位售价动辄数十万,每月几百元的租金也让不少车主叫苦连连。“有些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出现过少数成员为谋求好处,与物业公司达成停车收费协议,私自代表业主盖章通过,违背业主的意愿,这是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张革告诉记者,正常的程序是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2/3的人投票通过,形成决议才能行使相关权利,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居委会代行召开业主大会形成决议。 

  小区地上停车位原本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最终由小区物业企业收费,收的钱也不知去向,银川不少小区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对此张革也明确表示,小区停车位产权归谁收益就该归谁所有,地上车位该不该收费、收多少钱、是否由物业公司代收、收取的费用多久公示一次、获得的利益该如何处理等都需要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地下停车位的收益应该归产权人,由于地下停车位属于小区建设时的配套项目,地下停车位想涨价也要和业主协商,而不能单方面决定涨价。 

  物业收费市场化以后,天平并没有向哪一边倾斜,买卖双方获得了空前的自由度。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提供服务收取报酬,如果收益达不到预期完全可以坦然离开。同样业主有了更多话语权,符合多数人的利益就能获得支持,不通过对方就不能涨价,物业服务得不好随时可以表决更换,因为原本买的就是服务而不是管理。

  记者  李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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