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我局交警大队获评灵武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

13.05.2015  18:20

在灵武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中,灵武交警大队按照市委、政府和市公安局统一安排,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城市交通秩序、校车安全和“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扎实有效地抓好交通安全宣传、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等工作的落实。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0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30000余人次,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45处,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万余起,行政拘留189人。全市道路四项指数呈“三降一升”,即交通事故起数下降19.33%、受伤人数下降21.26%、财产损失下降20.48%、死亡人数上升4.25%。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稳定,交通事故发生率稳中有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交警大队被灵武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