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安确定55项公开事项 涉及便民服务措施等

21.08.2015  12:24

  宁夏公安确定55项公开事项

  涉及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措施等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王辉)8月20日,宁夏公安厅下发《宁夏公安机关执法公开事项不公开事项双清单》的通知,明确晒出执法公开清单55项、不公开清单4项。执法公开双清单在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尚属首创。 

  在55项公开清单中,涉及公安机关任务和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权力清单、便民服务措施、重大警情信息公开、预防规范信息、驾驶人考试信息、机动车查验信息、人口管理业务流程、机动车登记和号牌发放信息等公开事项。 

  向公众不公开的4项清单包括,公安机关部分内设机构的任务和职责权限、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可能妨碍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执法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信息。 

  “公开清单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向社会公开的,就是广大群众应知晓的。第二方面就是向特定对象公开的,比如对具体案件当事人的某项权利义务的公开、告知。第三个方面就是易申请公开,即社会公众因为工作学习,可以了解我们公安工作的数据等,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可以向我们公安机关申请公开。”宁夏公安厅法制总队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陶玉亮介绍。 

  据了解,55项公开事项均通过公安机关门户网站、窗口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公示牌、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向公众发布。今后公安机关还将建成警务公开查询评价系统,实现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执法信息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