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喊冤执法部门:扣款合理

23.11.2017  05:59
今年7月,何女士准备带女儿出国旅游,在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后第2天,因为一些原因她提出退团。最终,旅行社退给她2000余元。何女士认为,她缴纳了10600元,才退这么点儿,合理吗?
怀疑旅行社转团出行当天退团
何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她长期在兰州上班,处理与旅行社的纠纷一事,全权交由她的父亲来办理。
9月26日,记者来到何女士的父亲家里了解情况。据何先生介绍,女儿在7月21日和宁夏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并缴纳了10600元。“签的是在银川组团,却叫我去广州出发。”何先生告诉记者,他和老伴儿怀疑旅行社存在拼团和转团的行为,拦下了女儿的这次出行。旅行社既没有提供签字的行程单,又违反了合同的相关规定,因此他认为是旅行社违约在先,理应退还所有费用,并且还要给予女儿一定的赔偿。
经过多次沟通,旅行社分几次共退返了2140元。这与之前缴纳10600元的总费用相比,何先生觉得损失太大。
中旅:临时取消行程属违约
随后,记者到宁夏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宁夏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客服中心负责人徐佳悦介绍,在出机票和出团通知书时,销售经理都和客户何女士做过沟通,也征得了她本人的同意。徐经理认为,在前期已经充分沟通并确认的情况下,何女士于预定出行当天临时取消行程,这是明显的违约行为。
对于何女士及她家人所质疑的转团行为,客服中心负责人徐佳悦告诉记者,作为旅游行业,旅行社必须要有第三方,也就是委托方,不论是出境游还是国内游,都需要第三方来提供服务,包括行程安排。行程单没有签字确有瑕疵,但资料内容在出团通知书中都有交待,并且也通知到了何女士本人。
旅游执法支队:合同有效扣款合理
那么,这样的做法合理吗?随后,记者又到银川市旅游执法支队。
合同双方都签了字,是有效合同。”银川市旅游执法支队支队长沈勇告诉记者,关于组团,旅行社是通过地接委托的形式转到第三方的,这个形式是合法的。
而成团以后,按照旅游合同的规定,扣除费用是有一定要求的,当日无法成行的,要扣除其费用总额的70%。
沈勇透露,之前执法支队尝试过调解,并提出了两方各承担50%费用的方案,但双方均不同意,最终只能终止调解。
记者  张韶奇  郭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