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认真做好寒假各项工作

15.01.2016  16:34

寒假来临,海原县教体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学校后期工作及寒假活动安排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寒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学校也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寒假各项工作,让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

一、认真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县教体局和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

(一)大力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各学校与22978名乘车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与2892名接送学生的驾驶员、有自驾车的教师和学区送餐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县教体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回中、职中以及沿路各学校门口22台运送学生的“黑校车”进行严厉打击,清拖五小、一幼、二幼、二中、三中等校门口违章停车19台次。二是开展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县教体局成立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资料、询问学生等形式,对全县18个学区、11所中学、2所幼儿园,共286所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饭菜质量、从业人员管理、食堂环境卫生、食品留样、食辅原料采购、公示、贮存、加工等进行了专项检查,下发了检查情况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开展取暖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各学校开展取暖设施排查检修,共更换陈旧炉具39套,更换宿舍CO报警器39个,裁剪通风口78处。县教体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对10所中学、17个学区、1所县直学校149台锅炉进行全面检测,并联合锅炉安装公司,对157名司炉工进行安全培训。四是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督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学校购置灭火器1116个,更换、补充应急照明灯101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163处;责令6所学校健全、落实防火安全制度。五是开展民办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由县教体、安监、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8个乡镇24所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对5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非法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取缔,对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提出了整改要求。六是开展建筑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对全县所有学生宿舍楼、教学楼、食堂餐厅、风雨操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及其设施安全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排查出楼梯、栏杆、门窗等防护设施存有安全隐患21处,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督促学校土建施工企业安装“安全防护隔离网”6处,设立“警示标志”9处,封闭施工场地1处,指出施工车辆违章停放17台次,要求施工施工方按照防火规定配置消防器材17件;责令各施工企业冬季全面停工,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二)认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县教体局编写《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寒假)》,从1月12日开始,在县电视台进行播放,连续播放10天;并联系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群发短信15万条,提醒家长做好寒假期间孩子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各学校在学生离校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安全教育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校讯通发送安全提示等途径,集中开展以防道路交通事故、防火、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溺水(冰)、防踩踏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二、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一是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落实监护责任,使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鼓励引导学生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积极参加体育、文艺、读书活动,参与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健康有益的活动,不要进入游戏室、网吧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场所,帮助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提高自理能力,增强孝亲敬老、服务社会、服务家庭的意识,让学生度过有意义的假期。如,海原二小要求学生寒假期间积极参加“十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新春帮扶行动,评一条好新闻,读一本好书,搜集一对好春联,为社区邻里做一件好事,学会一项小本领,参加一次体验型快乐小队活动,每天坚持至少一小时专业练习,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发现与克服自身一个弱点的实践。海原回小放寒假前,由班主任统一到学校图书室给每位学生借一本图书,要求学生在寒假里除认真完成《寒假作业》外,还要认真阅读完所借图书,并记好读书笔记,开学报名时进行检查。二是鼓励教师寒假“充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三河中学为确保新配备的电子白板得以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要求每位科任教师根据教研组统一要求,撰写电子教案,制作课件,确保春季开学时按学科分年级建立起本校教学资源库。

  三、严格执行规范“八项规定”及相关规定。一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明令禁止各学校用公款吃喝、外出旅游,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补贴、实物(土特产、纪念品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利用婚丧喜庆敛财,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二是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明令禁止各学校和教师寒假期间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集体上(补)课或搞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将校园、校舍租借给其它教育机构或个人举办各类有偿培训。三是严格执行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制度,校长出省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经县教体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寒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组织师生集体外出的,需事先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带队领导或教师,落实安全措施,报经教体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四是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学校对假期值班做出安排,明确了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并上报县教体局。加大假期校园巡查,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海教转发〔2015〕9号),做好处置、善后和信息上报工作。五是做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各学校于放假前做好校舍、课桌凳等基础设施的维修与维护,添置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确保新学期按时开学需要。

(供稿: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田仕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