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初步建成

21.03.2018  17:30

海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初步建成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区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提升公共法律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治需求,海原县司法局积极整合职能工作,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初步建成海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海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海原县政府东街,县司法局一楼。我局在原海原县法律援助中心基础之上,积极整合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资源,统一规划,建成海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面积120㎡左右,内设接待导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受理5个岗位。现有工作人员16人,其中律师7人、工勤2人、公证员3人、志愿者2人,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
    同时着力加强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是 加强硬件建设,统一场所标识、完善了指引和功能设置,为中心配备了打印机、饮水机、药箱等便民设施。 二是 做到人员信息、工作制度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 积极担当履职,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开通了军人军属、设立援助“绿色通道”,在服务质量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红寺堡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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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领导调研兴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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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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