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广泛开展“百乡千村农民体育活动月”和街道社区迎春健身活动的通知

09.01.2015  18:54
 

各县(市、区)教(文)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若干意见》,使健身促健康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激发群众参加冬季体育锻炼热情,增强健身意识,提高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拓展群众体育的广度和深度,更加充实“全民健身年”的活动内容。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百乡千村农民体育活动月”和街道社区迎春健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以户外活动为主,因地制宜、形式多样,采取示范活动与基层特色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提高广大群众冬季体育锻炼意识,深入推动冬季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服务。

二、活动主题

以“健身大拜年、我健身、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为“全民健身年”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创造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与地点

2015年元月中旬开始至2月底结束。各县(市、区)具体活动时间和地点根据当地实际自定。

四、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教(文)体局

五、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组织辖区乡镇、街道、村庄、社区结合当地生产生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比赛和活动。乡镇村庄突出健康文明、科学健身的活动内容,街道社区突出交流和谐、团结共进的活动内容。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开展体育月和迎春健身大拜年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严密组织,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效。

(二)整合社会资源。各县(市、区)教(文)体局发挥主导作用,乡镇街道发挥主体作用,调动身边人组织身边活动,吸纳各方资源,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把活动办得群众喜欢、乐于参加、富有实效,增进团结。

(三)突出重点亮点。活动要因地制宜,结合“一地一品牌”创建,注重突出体育文化、健身休闲、民族民俗、交流互动、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等元素,重点打造涵盖面广、影响力大、参与性强、形成传统的竞赛和活动精品,将“全民健身年”活动引向深入。

(四)加强体育宣传。各地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体,加大对体育月和迎春健身活动的宣传,使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深入人心,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活动结束后,需将活动通知、方案、总结、视频资料、报刊新闻(图片)等报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我局将依据活动开展成效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联系人:洪兴山  郭小稳  联系电话:0951-5602939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