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院1个集体4名个人获全国先进

18.01.2017  20:02


全国优秀法院”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滨载誉归来。


全国优秀法官”西吉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庭长苏文兵载誉归来。

  本网讯 1月15日,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的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滨和西吉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庭长苏文兵,从北京载誉归来,受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银川市人大常委会、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凤区党委政法委、西吉县法院相关领导的热烈欢迎。

  据了解,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金凤区法院“全国优秀法院”,西吉县法院兴隆法庭庭长苏文兵“全国优秀法官”,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白芨沟法庭庭长刘力、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董建华、海原县人民法院海兴法庭副庭长马玉元“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案件数量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情况下,金凤区法院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干警廉洁司法、勇于担当,依托司法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整合内外资源,积极应对案

  多人少困难,为辖区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13年至2016年,金凤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084件,审执结30845件,其中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14262件,审执结12023件。

  西吉县法院兴隆法庭庭长苏文兵,在基层法院工作20多年,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参与审结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近5年来每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00余件,审结案件效率高、质量佳、效果好。他不断研究基层司法工作规律,带领干警走出法庭,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百姓宅院,把田间地头、民间小院作为审理案件、宣传法律的阵地,在庭审中讲法析理,在调解中融情于理,着力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为百姓提供便捷法律服务,有力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得到辖区老百姓的充分肯定。

  大武口区法院白芨沟法庭庭长刘力,2013年以来共主办各类民商事案件1000余件,年均办案数量达到300余件,被自治区高院记个人二等功,先后获得石嘴山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石嘴山市法院办案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在他的带领下,该法庭结案率和调解率逐年上升,案件上诉率逐年降低,审判质量和调解率始终居于全院前列。

  青铜峡市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董建华多年来执结各类案件900余件,无不合格案件、无不良言行投诉、无缠访闹访,多次被评为青铜峡市法院优秀法官,2009年至2015年连续7年被青铜峡市委、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记个人三等功2次,2014年、2015年被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评为执行能手、办案能手。

  海原县法院海兴法庭副庭长马玉元扎根基层法庭23年,先后被授予平民法官、调解能手、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2015年以来,他办理各类案件470余件,65%的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海兴法庭2015年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授予服务型窗口建设先进单位,被自治区高院记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