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凯院长在中卫法院调研时强调做谋事要实提升司法能力的“带头人”

18.06.2015  11:35

  本网讯(周崇华)6月16日,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李彦凯在中卫市两级法院调研时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以“”开头,以“”落地,做谋事要实,实施“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的“带头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建设“四个宁夏”提供更加可靠的司法保障。

  当日,李彦凯院长深入中宁县法院、中宁县法院石空人民法庭、沙坡头区法院宣和人民法庭和沙坡头区法院,实地查看了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数字化法庭建设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详细了解了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情况,并与基层法官进行了交谈。

  在听取了中卫市中级法院院长尹效恩和沙坡头区法院、中宁县法院、海原县法院院长落实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汇报后,李彦凯院长指出,今年以来,中卫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服务自治区、中卫市中心工作,在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宗教和顺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紧紧围绕高院党组确定的“113327”工作思路,逐项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重点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狠抓落实效果明显,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呈现出三个新的变化:审判执行工作有了新进步,干警精神面貌有了新改观,队伍士气有了新提升。

  李彦凯院长强调,要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切实完成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按照高院党组确定的“113327”工作思路,通过重点带动,兼顾其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发展。中卫法院以“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为抓手,制定了“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实施意见,明确13类40项具体措施,抓基层筑基石,夯基础固根基,强技能锤功底,不断提升全体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希望中卫法院在“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争当“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的“引路人”和“带头人”,为全区各级法院树立“样板”;要进一步强化审判第一要务,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给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主动适应新修订法律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变化,认真学习执行新修订的“三大”诉讼法,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动态观察和研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管理各个环节的统筹协调,确保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提升;要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切实落实好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要在“三严三实”专项教育中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点,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拓展司法为民途径,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大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建设“12368”服务热线,开展远程视频接访,规范司法行为,着力解决“七难三案”问题,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进一步做好改革准备和推进工作,切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重点把握如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和司法责任制,确保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中思想稳定、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不断释放改革发展活力。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区,重点把握如何通过审判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 守法用法,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中卫法院在建立司法责任制方面先行一步有益尝试,积累了成功经验。希望中卫法院认真总结经验,做建立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引路人”和“带头人”;要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切实用宁夏法院精神凝聚力量。以“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的宁夏法院精神凝聚力量,就是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敢于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在团结共事中修正自我谋求发展,在发展中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在进取中发奋有为务实卓越,不断开创宁夏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