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10.12.2014  17:48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朱东)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定,是新形势下群众期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目前,我们党在党规党法层面,形成了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在国家法律层面,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谓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是按照法治的观念和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它要求思维主体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自觉将法律付诸实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各类问题。由此可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是一条重要的路径。

一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其他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发明则让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我国的儒家先师孔子曾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这是孔子的敬畏,也是儒家人的敬畏。邓小平同志指示过“搞法制靠得住些”。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指出“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共产党员心怀敬畏之心,重要的就是要敬畏党章和宪法、法律。有了对党章和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方向、行为准则和规范,就能自觉约束自己,不做出格越轨之事。一旦没有了对党章和法律的敬畏之心,往往就会胡作非为、为所欲为、肆意妄为,最终走向自我毁灭。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客观要求。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思想上要以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去明辨是非,在行动上要以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作为底线,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认识,在大风大浪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在各种诱惑面前筑牢思想防线,克服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保持清廉本色。

二要认真履行法治责任,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为人民服务,是每一位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这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都有明确要求,主要内容就是为民、务实、清廉。政府法制机构既是负责自治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又是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责任就是要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己任,人人争当建设法治政府的“排头兵”,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作用,做到有所作为,树立形象,体现价值。

    一是落实为民需求。 为民,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  以人为本是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价值取向。政府法制工作既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要依靠、借助人民群众力量来推动工作。作为一名政府法制工作者,要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政府立法中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立法重点,注重听民声、集民智,提高公众意见采纳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建立客观科学的公众意见评价机制,使各项制度切实反映人民意愿;在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决策中来,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在行政执法监督中,要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执法,在刚性执法的同时,给予公民柔性的人文关怀,尊重人的人格,维护人的权利,体恤人的需求,顾及人的感受;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既要体现行政复议的权威,还要体现其为民服务的价值真诚,更要遵从法律,以法服人,要学会倾听,做到宽容、理解、耐心、尊重,同时不回避矛盾,把问题说开说透,析法理,明大义,尽力使当事人理解、接受。总之,只有多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才能使政府法制工作进入人民群众的视野,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影响力。

二是坚持求真务实。 务实,就是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真抓实干。当前,全区上下为实现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加快发展,努力奋斗。为此,政府法制机构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在促进发展上做文章,在服务发展上想办法,每一项政府法制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致力于推动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要注意找准政府法制工作和经济发展的结合点,既要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又要帮助领导决策能够付诸实施,不要动不动就说这也违法,那也不行,而是主动为政府工作的改革创新和经济加速发展寻找法律空间,积极研究可操作、可实施的法律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做到哪里需要政府法制保障,政府法制的力量就要及时出现在哪里。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要尊重上位法,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尊严;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时,要敢于坚持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同时,我们要正确理解、诠释法律精神,在坚持法律原则不能动摇的前提下,注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决策、重大决定中的涉法问题,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有明确的支持意见;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不能简单地反对,而要认真研究提出既不违反法律原则、又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完善建议;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符合法律原则、基本价值取向、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国家政策精神和科学发展要求的,做到该突破的要突破,为政府和部门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政府领导和各方面的认可、尊重和信任,政府法制机构才能拥有更好更广阔的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

三是严格清正廉洁。 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孟德斯鸠曾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英国戴雪说“哪里有自由裁量,哪里就有专横。”所以说,如果不把重心放在以法治权上,就只会是“抓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多也只能说是形式上的“法治”,是半拉子法治,是“豆腐渣”工程。因此,我们要认真履行政府法制监督职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或者抽象行政行为要依法作出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大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力度,对“问题文件”要依法撤销并予以通报,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要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好规范行政裁量权“回头看”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持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政府法制监督就跟进到那里。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些年来,我们总认为法制机构是个“清水衙门”,一不管钱,二不管物,三不管人,自已感觉没啥问题,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今后必须要始终牢记党性,从思想上引起高度警觉和防范。 首先, 要加强政治修养,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正确看待个人利益得失,淡漠名利,克己奉公; 其次,要加强理论修养, 要注重理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三,要加强作风修养, 正确选择个人爱好,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抵制腐化堕落和各种不正之风; 第四,要加强纪律修养。 要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做到顾全大局、淡泊名利、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三要切实运用法治手段,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李建华书记在全区动员大会上要求“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运用法治手段,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就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此,我们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制度建设上的优势,对本地区、本部门现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提出清理建议,该废除的废除,该修订的修订。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审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细则规定,健全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加强法律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抓好规范行政程序制度建设,调研、论证、起草并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行政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政府规章;提请自治区政府审议《行政审批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各地区、各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扎扎实实推进党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唐太宗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历史就是昨天的现在,现在就是明天的历史。我们虽然不过是奋战在政府法制战线上的一名普通工作者,但都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历史的承担者。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党性,牢记责任,弘扬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为实现政府法制工作者的远大理想,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