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心得体会

29.11.2016  12:33

为提高自治区政府法制系统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快自治区法制政府建设进度,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和中国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组织开展了这次培训。培训时间虽短,但是我感觉收获很大,加深了我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解和认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是进一步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的和意义。这次培训的时间、地点选的都很好,江西是中央红军长征开始的地方,南昌是打响八一起义第一枪的地方。我们这次培训有一堂党性教育课,内容是参观八一南昌起义纪念馆,使我们重温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为了民族的解放,把满腔的热情献给了伟大的革命事业的壮举。今年是长征胜利80周年,全国各地展开了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习总书记在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讲话时指出:“历史是不断向前的,要达到理想的彼岸,就要沿着我们确定的道路不断前进。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法治政府建设是我们新的长征,法治政府建设的目的是建立职权和职责依法规定,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由法确定,是否越权和滥用权力由法评价,权力的行使过程及其结果受法律的监督和控制的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虽说我们已经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事实上,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亟待加强等问题。所以我们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树立建设法治政府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这次培训时间安排的很饱满,课程结构合理、内容丰富,与我们的工作实际密切相关,几位授课老师讲的都很精彩,从不同的角度讲解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和要求。我感觉法治政府应该有如下特点。

一法治政府必须是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政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依法行使人民所授予的权力,如有违法或不当,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限政府要求权力在法的框架下运行,责任政府要求权力突破了法的框架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限权力意味着责任承担。

二是法治政府必须是服务政府。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理念指导之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共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

三是法治政府必须是透明政府。透明政府要求政府行为的全过程,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决策以及重要信息等都依法向社会公开,为公民全面了解政府、参与政府活动提供顺畅的渠道。公众参与是现代民主的重要形式,它对于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防止滥权和腐败,对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侵权和歧视,对于推进公民自治,培育公民社会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三是进一步理清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和思路。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解决遇到的问题,向着既定的目标前进。法治政府要求我们在具体工作中运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实际工作我感触比较深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追责问题。培训中老师提到要给领导问责松绑,对此我们身边就有活生生的例子。今年三月山东疫苗案发生后,各地受到行政机关追责的360多人,检察机关介入立案侦查涉及职务犯罪的100人。幸好我区没有非法疫苗流入。类似的追责案件在我区也时有发生,给监管人员带来了很大的思想压力,如果用法治思维来思考这个问题,就应该合理界定事故案件和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的因果关系,不能一出问题就不问因果追责。

二是严格执法问题。新的《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号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对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产生了很大的威慑作用。但是同时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比如一个小的便利店销售了一瓶过期的饮料,最低就要罚款5万元,基层执法人员感觉到执行起来很难。这就涉及到培训中讲到的立法不要一刀切,而要两刀切,甚至三刀切,和执法紧密结合,既要坚守底线,又要考虑社会实际。

三是简政放权。这次培训中有一句话我印象很深,就是“永远不要希望用增加权利的方式解决增加的问题”。我们习惯于下发文件、设置更多条件等解决问题,但是过多的干预往往适得其反。我们应该坚决把该“”的彻底放开、该“”的彻底减掉、该“”的彻底清除,用政府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以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能做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以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市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负面清单明确对企业的约束有哪些,“法无禁止即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