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律进社区”活动万户居民问卷调查分析报告

08.12.2014  19:02
      “法律进社区”是2013年自治区依法治区协调小组在全区开展的一项主题宣传活动。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区普法工作现状,我们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了万户居民问卷调查。问卷针对公民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设置了法律素养、普法常识、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方式等若干个板块。问卷调查覆盖全区所有城市社区,共发放调查问卷16985份,回收16575份,回收率为97.6%。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为:一是年龄结构,19岁至35岁占21.9%,35岁至45岁占39.1%,46岁至59岁占25.8%,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老年人占3.8%、9.4%;二是学历,小学占18.2%,初中至高中占47.5%,大专以上占34.3%;三是民族,汉族占66.9%,回族占30.9%;其他民族占2.2%;四是职业状况,公职人员占23.1%,企业员工占19.5%,个体经营者占19.6%,无业待业人员占24.7%,离退休人员占13%;五是政治面貌,问卷调查的对象以普通群众为主,占63.3%,党员干部占28.6%。       问卷调查工作历时2个月,调查人员采取进家入户走访调查、集中调查、随机发放填写等形式,在开展问卷调查的同时,各地还组织开展了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了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社会知晓率,营造了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调查结果显示: 我区社区居民具有较好的法律素质,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已经形成,但也存在普法死角,普法宣传还有待于加强领导,并通过依法治理促进普法宣传工作。       ——我区社区居民已经具备较好的法律素质。 问卷设计了交通法规、邻里纠纷、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方面的问题。在红绿灯路口遵守交通规则的问题上,有85.6%的居民选择“等待绿灯亮了再通过,要时时遵守交通规则”;在检测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的选题上,有86.4%的居民选择“宠物跑到邻居家,要等主人回来再到其家中寻找宠物”;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有85.1%的居民选择“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问卷还设计了法律权威认识、购物维权、邻里纠纷和重大矛盾纠纷解决方面的问题,有60.2%的居民认为当前大多数人对法律的态度是“至高无上,人人要守法、尊法”;有89.5%的居民选择“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咨询,通过合法渠道解决”;有80%的居民选择“找物业或居委会协商解决”、“到司法所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遇到重大矛盾纠纷时,有76%的居民优先选择通过法律咨询、调解、司法机关等法律途径解决。数据显示:当前,我区一半以上的城市居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已经牢固树立,相信法律权威、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观念逐渐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       ——社区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呈现多样性。 调查显示,在居民最关心的法律法规中,宪法占10.9%,刑法占7.5%,物权法占12%,道路交通安全法占13.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占16.2%,治安管理处罚法占7.5%,婚姻法占12.7%,民事诉讼法占6.1%,劳动法占13%,其他法律法规占0.8%。通过数据对比,可以看出居民对法律的需求具有多样性,同时居民学习法律知识是有偏好的,其中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劳动法等与民生关系紧密的法律选择比例较高,反映出法律需求是由群众的维权需要决定的。普法宣传不能简单以“灌输”的方式开展工作,而是要从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入手,大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地学法知法懂法、信法守法用法。       ——多种普法宣传形式构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大格局。 随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推进,普法宣传的载体和形式得到了拓展与创新,宣传载体不再局限于以电视、广播、报刊为代表的传统宣传载体,逐渐扩展到运用新媒体技术的网络、微博、显示、手机等载体;宣传形式也从过去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展板、开展法制讲座、设置法制宣传栏等单一形式,拓宽至演出法治文艺节目、播放法治电影、法律知识竞赛、QQ普法、网络普法等多种宣传形式。通过问卷了解到,我区目前已经开展的法制宣传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群众最受欢迎的社区法治文化建设中,法治文艺演出受到青睐,占28.6%,但法律图书角、法律大讲堂等传统形式仍然受到群众的欢迎,分别占12.2%和14.6%。在最喜欢的媒体宣传形式中,电视、报刊、广播等大众传媒所占比例并不低,总和达到50%;网络、显示、手机等新媒体所占比例达到45.4%。此外,非常喜欢手机普法短信,认为能学到许多法律知识的居民达50.4%,不排斥并愿意接受的占35.4%;知道、喜欢、支持用微博开展法制宣传的占85.4%。以上数据充分说明,群众欢迎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与时俱进, 现代传媒作为新兴的传播媒介受到了广泛关注,即将成为新媒体时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和阵地。与此同时,大众传媒仍然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传统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并未随着时代进步而被淘汰,多种多样的法制宣传形式受到不同群体的认可。       ——依法治理成为社区居民自治的重要选择。 居民自治是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调查显示:对于老旧小区杜绝入室盗窃现象、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的问题,有58.3%的人同意“成立居民自治服务网络”,“聘请物业公司管理”通过制定制度、缴纳物业费、财务公开进行自治;对待损害业主利益的问题,69.3%的人选择“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10.6%的人选择“联合其他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依法解除与物业的合约”。 数据表明,社区居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公共事务管理意愿较高,对于居民自治的方式与途径比较了解,群众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管理依法自治的意识较强,我区公民在依法自主管理社区事务方面,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本条件。       问卷调查也反映出我区普法宣传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还存在死角。 数据表明,“楼上家中的水管破裂,造成楼下装修毁坏,楼上住户拒绝赔偿”,有 19.9%的人选择“与楼上协商无果后采取对应措施 ”,说明尚有近20%的人还未形成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意识;面对“你认为当前大多数人对法律的态度”这一选题时,只有60.2%的人相信法律权威,这个数字相对于法治建设的要求并不高,甚至于有9.2%的人认为“权大于法,法不择众”,有11%的人认为 “关系比法顶用”,说明这20.2%的人对法律权威持怀疑态度,法治意识淡薄。       二是普法与依法治理衔接还不紧密。 实践证明,普法宣传必须与有效的依法治理紧密结合、相互配套,才能更好地促使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因为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不少群众知法却不守法。调查显示,“遇到红绿灯”时有7%的人选择“没有车辆通过时要抓紧时间过去”,7%的人选择“人多了一起过反正司机不敢撞人”,说明这14%的人交通法规常识还不具备,规则意识淡薄;“公交车上看到了两个小偷行窃的全部过程,小偷样子很凶,当失主或公安人员要求你作旁证时”,有6.7%的人选择“装没看见,反正没偷我的钱,10.5%的人“担心自身安全和坏人行凶报复,拒绝做证”。漠视公民的社会责任、法律义务的现象在一些群众中仍然存在。       三是普法宣传还缺乏强有力的领导体制。 在调查中发现,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在基层的覆盖面不广。一方面,“法律进社区”活动还未形成常态化。对于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法制讲座等常规性社区法制宣传活动,45.5%的社区“偶尔举行”,在9.1% 的社区“从来没有过”,说明自“五五”普法以来就作为法制宣传有效载体推进的“法律进社区”活动,目前在一半的社区中还未形成常态机制;另一方面,社区普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是缺少法制宣传的方法和载体,而是好的方法、载体没有得到充分运用,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如33%的人认为“法律图书类别少”、22%的人认为“法制宣传栏更换不多。”此外,社区居民对法律咨询热线和法律援助了解程度不高。自治区司法厅自2011年12月开通“12348”宁夏法律咨询专线平台以来,以律师为主要力量向全社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问卷调查中尚有41%的社区居民不知道“12348”;法律援助作为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主要服务基层困难群众,但有18.7%的社区居民对法律援助不了解,有15.6%的人不清楚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主要原因是基层保障不到位,开展基层法制宣传的人员力量薄弱,经费缺乏,平均每个司法所(目前每所只有1-3人)要管理6至9个社区,除承担法制宣传职能外还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重要工作职能,人员力量明显不足。 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是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要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必须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强化依法治理,营造和谐发展的法治环境。为此建议:       (一) 切实加强对普法宣传的组织领导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对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每年需开展的重大活动;各级人大每年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视察,监督普法宣传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级政府保障好普法宣传的经费,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人员和经费,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职责分工,领导小组每年听取成员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继续以“法律六进”和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建立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考评体系,加大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推进“法律六进”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       (二)切实实行“普治结合、以治促普”。 良好的法治氛围需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以治促普。要坚决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治理各种违法行为。对因法治意识淡薄而导致的破坏公共秩序、不遵守交通法规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提升公民的守法意识。开展百名遵纪守法模范人物调查和媒体报导活动,在各行各业以及普通老百姓中挖掘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借助媒体报导,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依法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制假售假、环境污染、交通安全、违规收费、传销诈骗、旅游市场等领域的不法行为,通过依法治理推动我区法治建设进程。       (三) 在国家公职人员中积极倡导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在全区各级机关开展“法律进机关,依法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学习宣讲活动,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活动。继续坚持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律知识年度考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法律考试等制度,通过组织观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宣讲团巡回报告、网络普法考试等措施,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与国家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提高各级机关依法执政和依法办事水平。通过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示范引领全社会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带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 多渠道多形式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利用互联网、博客、播客、微博、移动通讯终端、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把法律法规、法治建设资讯、热点社会问题法律解读和法治舆论引导等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地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开通并建设“宁夏法治网”和“宁夏普法微博”,发挥宣传、服务和考核全区普法工作的功能,提升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城乡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和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基层法治文艺巡回演出、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集、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活动,促进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