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老年人撑起维权保护

25.01.2017  21:40

 

        近年来,中卫市法援中心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中,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创新举措,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硬件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树立了优秀的社会公众形象。

    一、着力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老年人享受方便快捷优质的援助服务

    中卫市市法援中心建立了以市、县、镇乡、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便民窗口、行业法援站为基础的“六位一体”法律援助体系。在信访局、工会、残联、妇联、老年公寓、部队等单位建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了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充分发挥了基层法援站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以良好的工作实绩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地位,在各村、居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并明确联系人,形成了覆盖全方位的老年人维权网络。着力打造便民窗口建设,提供饮水机、老花镜、轮椅、使接待窗口更具有人性化。同时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动机制,老年人在政策上或者在法律上有疑问时,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法律援助中心根据需要为他们解困释疑,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整合“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资源,实现了涉法涉诉信访与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目标。热线律师坚持准确、耐心、细致、高效的工作方法,用当事人易于接受的方式,听得懂的语言,倾听群众诉求,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团结协作,开拓进取,重点强化老年维权工作

    市法援中心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纳入“家庭教育”工作重要内容,聘请资深律师作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开展关于继承、家庭暴力、遗嘱等法律知识培训,每季度到老年公寓开展普法宣传及维权服务,为老年人开辟维权绿色通道,使老年人切实受益,让更多老年人能够通过法律援助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诉讼案件,狠抓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中卫市法援中心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关。法律援助机构在选派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上,指派业务精湛的、有较强工作责任感的、有服务老年人热情的、有不怕权势和压力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为老年人维权构筑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市法援助中心树立质量意识,认真落实案件质量监督、同行评估、案卷评审、旁听庭审、案后回访等制度,实时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重点考核

    承办人热心服务、业务水平、办案效果等内容,杜绝办事拖拉、马虎应对不良现象。加强回访制度落实,通过回访当事人、旁听案件、检查案卷等方式,切实保证案件质量,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得到维护。对老年人维权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律师集体讨论,进行情况分析、案情研讨。对涉及多家单位职责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妥善解决老年人涉法维权问题。

    四 、开展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在子女赡养、财产分割、房屋产权等财产领域以及遗弃、虐待等人身权领域法律知识。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到社区、广场、校园、部队发放援助卡、便民联系卡,集中宣传,引导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积极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助残日、12.4宪法宣传日、“三下乡”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注重加大宣传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强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促进全社会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五 、做好法律援助上门服务,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

    为方便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弱势群体,我们制定了上门服务制度,开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把法律援助送进千家万户。近2年,我中心共主动上门为群众代写协议、诉状、申请等法律文书近162份,解答咨询623人次,调解各种民事、经济纠纷127件。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困难弱势群体的高度赞誉,收到感谢信六封,锦旗六面,在2016年被评为全国老年人维权先进集体,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