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李家庄至泾河源镇段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已由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准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宁发改审发〔2014〕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3年6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的《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对全国的路网规划进行了重新调整,国道344线为新规划的普通国道网60条东西横线之一,起点位于江苏省东台市,途经安徽、河南、湖北、陕西、甘肃,终点止于宁夏灵武市。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泾源公路是原省道101线的一段,属于宁夏自治区“三纵九横”公路网主骨架的重要组成路段。该段旧路由于建设资金、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制约,部分路段技术指标较低,局部道路地质病害没能消除。近年来,随着交通量增长、尤其重型交通量比重的增加,沿线道路使用状况与国道应具备的服务水平、通行条件尚有差距。
本项目的建设是适应新的国家公路网规划,提升国道服务水平,促进区域交通运输发展的需要,是积极响应交通运输部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扶贫开发规划,实施农村扶贫开发的需要,是开发旅游资源、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带动泾源县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需要。
本项目全长27.85公里,路线起点(K0+000)位于泾源县六盘山镇李家庄村现省道101线K393+500处,终点(K27+850)位于泾源县泾河源镇现省道101线K425+000处,全线设两处互通立交,主线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4.5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划分标段见下表:
标段号 | 标段起 讫桩号 | 长度 (km) | 合同内容 | 合同 期限 (个月) | 主要工程项目 |
K0+000~K27+850 | 27.85 | 路面及防护工程 | 17 | K0+000~K27+850段(全线)路面工程。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
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1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近5年内(2010-2014,以交工证书日期为准)成功地完成至少 2 个长度不少于 25 km一级或以上公路的沥青路面合同段,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申请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 CA 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 CA 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 7805196 13309592234)。
5.2 办理了CA锁的申请人请于 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上述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彩色扫描件)。申请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申请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缴纳账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转帐或电汇等方式缴纳。投标人须及时获取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账号,成功缴纳后,自行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5.3不愿办理CA锁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联系招标人并携带5.2条中所要求上传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507室,由招标人协助申请人办理网上报名。
5.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发票请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1室开具,联系人:金会计,联系电话:0951-607662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月1 日 9 时 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4、5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www.nxcd.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507 室
邮编: 750011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0951- 6076540
传真: 0951-6076845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2015 年3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