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国有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制度实施方案》

01.11.2016  23:33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工业用地分期登记发证制度和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中卫市沙坡头区开展“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制度”试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制定了《中卫市沙坡头区国有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建设用地履约保证金,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建立促进土地高效利用的约束机制,确保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规划条件等条款履行到位,防止用地单位随意圈占、闲置土地,完成由土地资源粗放利用向更加注重节约集约利用转变。

另外,《方案》还要求加强工作交流,拓展工作思路。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总结,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