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来宁夏暴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频发

22.06.2017  15:04
需防范短时强降水及雷电的不利影响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记者6月22日从宁夏气象局了解到,入汛以来,我区天气复杂多变,暴雨、冰雹、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频发,6月1日-20日间,共发生大暴雨2站、暴雨近200站次、冰雹20站次,多地遭受冰雹、雷雨大风灾害袭击,贺兰山沿山和中卫中宁的部分乡镇、南部山区等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发生洪涝灾害和局地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入汛以来(截止6月20日),短短20天内先后发布区级预警11期(其中雷电8次、暴雨1次、冰雹2次),市县级预警80余期。对流性天气极端性强,防汛形势异常严峻。 

  强对流天气在我国各地出现的时间不一样,南方要比北方来得早,这与大气环流调整关系密切。我区多发生在每年5-8月的午后到前半夜,突发性、局地性强,造成的灾害严重。我区强对流天气往往形成于高空西北气流较强的环流背景下,白天天气晴好,太阳辐射强,近地面气温升高迅速,而此时有弱冷空气入侵时,会形成“上冷下暖”的不稳定大气层,从而产生强烈的垂直运动而导致强对流天气。近期大气环流形势易导致我区出现分散性强对流天气。

  由于夏季极端天气变化多端,受现有科学认识水平、预报技术及监测手段等制约,天气预报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宁夏气象台会根据最新的监测资料,持续更新预报预警,并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发布。公众和媒体可从宁夏气象局官方网站、“宁夏天气”官方微信微博、“宁夏天气-宁夏气象”官方微博、气象热线电话12121、中国气象频道等途径获得宁夏气象局权威发布的气象预警信息。

      近日,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针对北京将出现降雨产生了一些不实的谣言信息,其中关于2017年6月21日至24日期间京津冀地区将有特大暴雨、达到雷达回波无法测量的量级、极大的狂风和强烈雷电的信息,引起极大社会反响,这些都是非法发布和传播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行为。据了解,法律法规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发布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同时,法律法规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对于擅自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可测冰雹天气现象仪落户六盘山
  可测冰雹的天气现象仪。宁夏新闻网
宁夏国土气象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记者7月4日从宁夏宁夏新闻网
宁夏进入强对流天气多发时段
  贺兰山沿山、沙坡头、中宁部分乡镇以及南部山区等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