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永宁多部门联合开展交通事故应急演练

04.12.2015  16:33

11月13日9时40分,交警大队值班室接过路群众报警称:在永宁县宁丰北街检察院新办公楼处,两车相撞,多人受伤,请迅速出警。

接到报警电话后,值班室接警人员迅速向大队主管事故处理的副大队长范云进行报告。接到报告的范云副大队长及时通知当天事故民警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处置。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经初步调查发现,一辆皮卡沿永宁县宁丰北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宁丰北街永康路口向北200米处时,因天气有雾,视线受阻,越过黄线与对面行驶的一辆载有5人的微型客车相撞,致两车驾驶员及数名乘客受伤、微型载客汽车起火,车载液化气罐正在泄漏气体,随时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情况紧急。先期到达现场的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在对现场进行初步处置,确定并控制肇事者,走访知情人或目击证人的同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副大队长范云进行报告。范云副大队长一方面将案情迅速向县局主管副局长周永忠进行汇报,一方面启动交警大队重大交通事故紧急情况预案,紧急调动交警大队民警及协警员迅速赶赴现场。周永忠副局长得到报告后,立即指示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县消防中队及县医院派出应急处理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援,同时,向县政府、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汇报。

周永忠副局长到达现场后,将到达现场的交警大队民警及协警员分为现场勘察、警戒保卫、医疗救护、抢险救援及防火防爆、后勤保障等小组,各组人员在周永忠副局长的统一指挥下各项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负责现场勘查和现场警卫的民警及协警员及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禁止无关车辆和行人进入现场区域,对现场周围200米范围进行交通管制。接到案情通报的县政府、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领导相继赶赴现场,指导指挥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到达现场的县消防中队官兵迅速对事故现场安全隐患进行评估,用喷水枪对空气中的液化气进行稀释,对液化气罐进行射水处理,身穿全密闭式防化服消防队员对泄漏部位进行封堵。经过消防官兵紧张有序的工作,及时消除现场隐患,将变形严重的车辆扩张拆解后,将卡在车内的受伤人员从车内搬移出来,交给到达现场救援的县医院医护人员。在消防官兵对现场隐患进行评估消除的同时,交警大队事故车辆民警做好了现场勘查的各项准备工作。10时10分,消防官兵对现场评估隐患排除工作结束后,交警大队负责现场勘查的民警即刻对现场进行全面认真仔细的勘验,10时20分,现场勘查结束,经对现场复核无误,经现场指挥领导同意后,撤除现场,恢复交通。

此次两车相撞,多人受伤,液化气泄漏的“11.13”交通事故,是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项措施》,结合“从严从实抓落实大干实干100天”活动及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联合县安监局、消防大队、县医院开展的一次恶劣天气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其目的就是为了切实提高各部门处置恶劣天气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处置能力、应急交通保障能力及实战能力,及时有效地调集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救援力量,严密组织,协同作战,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助工作,保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因恶劣天气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后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