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永宁县望洪所成功调处一起因火灾引发的纠纷
11.05.2015 20:40
本文来源: 公安局
近期,在永宁县望洪所的耐心调解之下,发生在辖区内的一起放烟花引起火灾引起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情发生在2015年02月24日上午11时,家住农声村五组的李文军正在外面转亲戚,此时接到邻居的电话称其家中的草垛被人放烟花时不慎引燃,现在119已到他家里帮忙灭火着呢。李文军和家人急忙回到家里,此时牛棚两侧的稻草垛已大部被烧,连同部分草料加工机械也“葬身火海”,损失惨重,所幸的是现场无人员伤亡及牲畜损失。
大火被扑灭后,李文军得到了线索,火灾是本队的几名小孩放烟花引燃的,于是李文军又拨打了110报警,请求派出所的民警进行调查处理。望洪所值班民警到达现场,询问了相关目击证人,确定是邻居家的小孩王涵(男,9岁)和李文杰(男,9岁)以及李文华(女,7岁,李文杰的妹妹)三人于当天上午11时许在报警人屋后放烟花,引燃了青储池子内的玉米皮及杂草,因当时风速较大,大火将东面的稻草垛引燃。随后民警找到了三名小孩的父母,进行了相关的询问,并对报警人的损失情况进行了统计。经查,报警人草料及牛棚等设施和粉碎机等物品被烧毁,损失约2万余元。
由于双方自行协商过程中在赔偿方面长时间未达成一致意见,三月下旬及四月中旬,双方又分别接受了村委会及司法所的调解,但最终还是因为意见悬殊没有结果。最后,双方考虑到上诉的成本等其他因素,再次到派出所要求予以调解,经过民警的努力,5月6日下午,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两家监护人,分别承担5000元,共计10000元,其余由家主自行承担。
至此,这起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本文来源: 公安局
11.05.2015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