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永宁县公安局中阿博览会安保专刊 第四十八期

09.09.2015  11:26

永宁县公安局专题讨论依法处理信访

活动中违法犯罪问题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严肃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问题,维护2015中阿博览会期间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9月3日下午,永宁县公安局召开会议,专题讨论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问题。会议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郑振杰主持,县局各分管局领导和指挥中心、国保、治安、法制等部门及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讨论会上,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郑振杰围绕《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银川市兴庆区依法处理的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案例,对《意见》进行了解读,并对各单位落实《意见》、从严处理违法犯罪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 ,以派出所为主要责任单位,认真梳理排查辖区上访人员具体情况,详细掌握上访原因及其要表达的诉求,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果断处置; 二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 ,依法客观、全面、及时收集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三要加强协作配合 ,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切实做好刑事强制措施、批捕起诉、依法审判、收监执行等环节的衔接工作; 四要注意方式方法 ,要会做工作,善做工作,善于抓住上访人员心理特点,逐步跟进,搜集证据材料; 五要注意借鉴经验 ,工作中要广泛借鉴外市县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活动的成功经验,取长补短,提高工作效率; 六要注重法律意识 ,法制部门要认真参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法律支撑; 七要注重源头控制, 要主动加强与乡镇的联系,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掌控工作,主动介入化解,防止产生新增上访人员。

同时,会议建议提请县委政法委杨宝文书记尽快组织召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做好打击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