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产销一体让土中掘金成为可能

22.08.2017  10:32

  推行“村支部+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新模式,创新“土地+资本+销售商”股份合作经济——

  土地能给农民带来多大效益,除了取决于种植品种,还取决于土地的运作模式。日前,记者在永宁县望远镇板桥村了解到,去年以来,该村依托土地资源优势和市区近郊优势,引导群众发展日光温室,种植番茄等蔬菜,推动了设施蔬菜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土地流转农民受益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如何从土地上实现效益最大化是这几年我们乡镇干部思考的问题。”永宁县望远镇党委书记姜利介绍说。去年以来,板桥村开始推行“村支部+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的新模式,创新“土地+资本+销售商”的股份合作经济模式,让农民受益良多。

  “一亩土地,如果种植传统粮食作物,可获得1000元左右的经济效益。如果采用土地流转的方式,每亩地除了获得固定的900元左右的土地流转费,还能解放人工,增加打工收入。”姜利说。不仅如此,农民还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入股到合作社中获得收益。

  永宁县望远镇板桥村村民谢涛,在去年以土地加资金的模式入股到当地的合作社,对于年底分红情况,他直言想不到。“我去年是以土地和资金入股了10万元,没想到分红分了4万多元。”谢涛告诉记者,去年和他一起流转土地的村民们对年底分红数目都特别满意,其他村民看到了他们的收益,也自愿加入到了这一新的模式中。

  据了解,在板桥村,这种新的模式今年已经开始在全村推广,通过土地入股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使该村的农民收入和集体收入都有了较大的提升,土地入股由去年的100亩增加到了今年的1000多亩。

  对于流转土地的收益保障方面,宁夏佳蕾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锁立佳介绍说,入股分红的依据是合作社盈利状况,入股后村民能得到盈利总额18%的分红,另外,对流转土地设置保底收益红线,一亩地最低收益是900元,即使出现亏损,流转土地的农民也能拿到基本的流转费。上不封顶,下有保底,这让农民没有了后顾之忧。

   产销一体实现共赢

  以标准化育苗为生产保障、以订单销售为收入保障是永宁县望远镇板桥村新农业发展模式运营的关键所在。该村各合作社入股的终端批发商通过调查了解全国的番茄批发市场的行情及信息,负责提供种植的时间和茬口的安排及品种的选择,产品分拣、包装、运输、销售以及番茄价格依据市场行情由股东共同研究决定。合作社则把更多的精力转移到高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及品牌培育上来。

  宁夏科瑞恒生种苗有限公司是板桥村引进的优质集约化育苗中心,在不断的市场调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做新品种的引进和实验,面向周边种植户推广。“我们在给种植户提供种苗的同时,实时监测种苗生长,并为种植户提供技术指导。”该公司负责人魏广恒说,这样既保证了产品的质量,销售的产品在市场上也更受欢迎。

  “流转土地后,我们只需要负责种植,把品质搞好了,收入自然就没问题了。”该村村民陈志平说,“现在挺好的,少了操心销售的麻烦。

  为避免产品集中上市导致销售“撞车”,目前该村以“大地番茄(4、5月份种植)+拱棚番茄(6月份种植)+温棚番茄(1、7月份种植)”的种植模式,错峰抢占市场高位期,实现了一年四季都有新鲜果蔬的生产、销售和收入,促进了种植户的持续增收。

  据了解,通过实施设施农业效益倍增项目,今年永宁县望远镇板桥村新建温棚、大中型拱棚421栋,占地1130亩,现已建成集中连片日光温室、大中拱棚共计1190栋、占地3750亩,露地蔬菜450亩,辐射带动村民356户,实现年产番茄1.03万吨,年产值达到2400万元,形成了“一村一品”特色种植的镇村经济模式。

  记者  齐平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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