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水可代缴生活垃圾处理费 常年不缴费会处罚

14.05.2015  13:08

  买水可代缴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年48元 常年不缴费会处罚

  5月13日起,市民买自来水时,就可以代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了。 

  原本定于今年4月1日启用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代收系统,因新系统调试,最终于5月12日正式运行,经过一天的调试,目前整体运行状态平稳。 

  昨天上午,湖滨街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兴庆区营销公司东北收费所内,家住幸福世家的连先生来交水费,两名城管队员提醒他,买水还可以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水费是73.8元,加垃圾处理费一年48元,共121.8元。” 

  银川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所主任刘忠平介绍,利用中铁水务集团的系统,主要是改革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方式,城管队员不用再上门收取。 

  记者了解到,利用水务平台代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仍坚持三不变原则,金额不变、收费名称不变、收费性质不变。 

  此前,这一举措确定之后,有人担心水费和垃圾处理费绑定会影响用水,刘忠平说,不缴垃圾处理费不影响用水,常年不缴纳则会处罚。 

  自2003年起,银川市研究制订了《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处置费用及征收管理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此外,针对故意拖欠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银川市城管局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记者  田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