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大民办幼儿园监督力度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分类督导

02.12.2015  19:14

为不断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和管理水平,金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及金凤区教育局基教室依据《银川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分类督导评估细则(试行)》从2015年11月20日开始为期两周对辖区内经银川市、金凤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认可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开展办园水平分类督导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由常鸿斌副区长任组长,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安监局、消防队、交警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部分幼儿园领导组成评估小组。评估主要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档案、跟踪活动、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从园务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保教质量、安全卫生保健、硬件建设、家园社区协同教育、办园效益等七个一级指标,十九个二级指标,七十二个三级指标通过定性和定量考评对28所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评估。

评估内容一是幼儿园自评。各幼儿根据《银川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分类督导评估细则》(试行)进行自评,并向金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金凤区教育局申请评估认定相应的类别。二是实地评估。根据幼儿园的申请,组织专家深入幼儿园组织开展实地督导评估,当场反馈督导评估意见。三是幼儿园整改。幼儿园根据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落实整改。四是审核认定。根据定性和量化评价,进行银川市二类和三类幼儿园的评审认定、公示、挂牌工作。五是申报工作。金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评估认定结果备案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同时上报银川市示范类、一类幼儿园申报材料。银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核后,组织专家开展银川市示范园、一类幼儿园办园水平的评审认定、公示、挂牌工作。获得银川市示范性幼儿园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可申报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

此次评估旨在引导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育工作者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关和人才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全面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监管力度,为学前教育的有序发展创造条件。(金凤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