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残疾人 励志创业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的通知

07.09.2017  15:12

 

宁残联办发〔2017〕68号

 

 


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残疾人

励志创业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市残联: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宣传残疾人励志创业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自治区残联决定,在全区开展残疾人励志创业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强不息,参与共享。

二、宣讲对象

各地残疾人代表及残疾人工作者。 

三、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残联。

承办单位:银川市残联,石嘴山市残联,吴忠市残联,固原市残联,中卫市残联。

四、日程安排

9月11日(星期一)全天:宣讲团人员集中培训;

9月12日(星期二)上午:银川市;

9月12日(星期二)下午:石嘴山市;

9月13日(星期三)下午:吴忠市;

9月14日(星期四)下午:中卫市;

9月15日(星期五)下午:固原市。

六、宣讲团组成人员

团  长: 董万军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副团长: 王益民    自治区残联宣文处负责人

成  员: 王瑞艳    银川市残疾人艺术团团长

张志勇     大武口废旧物资回收交易市场个体经营户

丁玉梁    同心县残疾人俱乐部负责人

王  凤    吴忠市金元方虫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

倪  岩    海原县肢体残疾人协会主席

王军成    原州区残疾人创业就业促进会会长

另外,工作人员2人,重残陪护3人,记者2人。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通力协作。 各市残联要高度重视本次宣讲活动,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9月8日前发送至自治区残联宣文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各市残联要积极配合宣讲团开展工作,安排好宣讲场地,每场组织不少于100名宣讲对象;同时负责通知所推荐的宣讲团成员于9月10日下午5时前到自治区残联报到,并承担其往返交通费等费用。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认真做好宣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专题报道,努力营造宣讲氛围。

(三)严守纪律,确保安全。 宣讲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树立良好的形象,践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宝峰    0951-5668823   13895630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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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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