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宁夏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宁夏聋人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宁残联办发〔2016〕3号
各市、县(区)残联,自治区残联各处室,自治区残疾人各专门协会:
宁夏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宁夏聋人协会已正式获批社团登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自治区残联决定,召开宁夏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宁夏聋人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6年1月22日全天在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七楼会议室召开。上午9:00召开宁夏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下午14:30召开宁夏聋人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二、参加人员
自治区残联领导,各市、县(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会员代表,聋人协会会员代表,自治区残疾人各专门协会负责人,自治区残联机关处以上干部。
三、会议内容
(一)审议通过《宁夏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章程》《宁夏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和《宁夏聋人协会章程》《宁夏聋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二)选举产生宁夏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宁夏聋人协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有关要求
(一)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四市需要住宿的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参会代表,请于1月21日下午18:00前到金凤区仁昊商务酒店(自治区残联斜对面)大堂报到,食宿统一安排;智协其他代表请于1月22日上午9:30之前,在自治区残联七楼会议室报到。聋协参会代表于1月22日下午14:30之前,在自治区残联七楼会议室报到,银川地区会员不安排当晚食宿。
(二)各市、县(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聋人协会参会代表往返差旅费由各市、县(区)残联报销。
(三)参会会员代表由宁夏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宁夏聋人协会各自负责通知,其他参会人员由自治区残联组联处通知。
(四)自治区残联宣文处协调落实新闻媒体,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联 系 人:冯刚 马庆怀 孙玲
联系电话:0951—5668812
13995096263,13995111005,13469503217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