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

23.06.2016  14:04

——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理念新实践新成效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宁夏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使命担当,创新工作理念,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新的经验和显著成效,为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四个宁夏”建设提供了坚强保证。


   树立“零容忍、严执纪、强震慑”理念,保持高压态势,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一是坚持零容忍。始终挺纪在前,用纪律尺子衡量和处置问题线索,坚持惩治腐败无死角、无禁区、无空档。对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逐条分类处置,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每年连续重拳出击,一大批腐败分子受到严惩。十八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462件,处分2343人,每年分别同比上升43.55%、13.96%,自治区纪委立案60件,处分52人,立案查处区管干部52人。高度重视查办小事、小官、小案“三小”案件。5个地级市查处乡科级干部576人、村干部872人。2015年以来全区查处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22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10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二是强化严执纪。正确运用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勤浇树”,治病救人“正歪树”,严明纪律“治病树”,坚决惩处“拔烂树”。十八大以来,自治区纪委没有使用“两规”措施,立案查处了19名区管干部的违纪问题。对151名区管干部进行约谈函询,对说假话、欺骗组织的坚决查处。三是形成强震慑。坚持以案示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用身边的案件教育身边的人,形成强力震慑的氛围。每年编写被查处的自治区管领导干部忏悔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汇编,将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件制成警示教育片,作为“”教材印发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震慑氛围,建设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先后组织全区3.5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案件警示教育。


   树立“盯重点、重督查、防反弹”理念,强力纠治“四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超前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适时监督“抓细节、抓节点、抓关键”,深化监督“找原因、查漏洞、建制度”。一是紧盯重点。持续紧盯节点、突出重点、跟踪焦点,以点促面,强力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寸步不让。在重要节点连续下发通知,相继提出“十个不准”和“八个严禁”等纪律要求,持续加强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的监督,经常抓、抓经常,监督常在,警钟长鸣,越来越严。二是注重督查。针对易发多发的作风问题难点,重点整治“牛皮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突出问题。先后开展了“四项清理”和“六个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和党员干部“不严不实”的问题。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74个,处理相关责任人110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28人,对6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通报。先后对5570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抽查核实,2014年取消了16名厅级干部后备资格,2015年对23名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厅处级拟提拔人选暂缓使用。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3703名,清理兼职干部264人。三是严防反弹。建立监督举报、明察暗访等常态化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坚持集中开展监督检查,不间断持续加力。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围追堵截“四风”新变种。及时分析研判新形势,织密群众监督网,防治并举,公开曝光。坚持每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分析,查原因、寻对策,特别是对不收手不收敛的问题重点监控,持续开展交叉互查、明察暗访,严防“四风”变异、回潮反弹。


   树立“建制度、抓执行、强巡视”理念,强化党内监督,优化政治生态,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一是注重建制度。坚持以惩促治,注重制度跟进,努力把监督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反腐倡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制定出台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20余件法规制度,织密制度之网,防范权力行使漏洞。深入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改革,简政放权,逐步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空间和土壤。自治区制定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行政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着力抓执行。把执行作为抓工作落实和制度建设的关键,强化督查考核,每年连续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全区开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问题173个,问责处理42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人。督促主责部门深入推进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查作风、追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不敢担当、不在状态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全区共查处“庸懒散软拖”“为官不为”等问题1032个,问责166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9人,政纪处分102人。聚焦“一把手”,紧盯人财物,建制度、重公开、强规范,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全面推行各级党政机关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末位表态,严禁党政领导干部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司法案件等制度,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约束。全面推行规范权力运行,在全区县(市、区)全面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市县开展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试点。三是全面强巡视。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实现巡视全覆盖,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先后对57个地方、部门(单位)进行巡视,发现突出问题512个,移交涉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624件。通过巡视,共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80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61人、处级干部169人、其他干部394人,形成了强力震慑。


   树立“传压力、促三转、提素质”理念,落实“两个责任”,建立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牵住“牛鼻子”不撒手,强化主体责任不放松。自治区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治区纪委协助党委采取“钉钉子”办法,抓“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两个关键,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压紧压实到县乡和基层部门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履职尽责和工作落实,让失责必问成为新常态。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05个,处理138人。二是持续促进“三转”。以“三转”为动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促进纪检监察聚焦主责主业,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转职能,突出主业、强化主责,调整各级纪委内设机构,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制定“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实现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努力转方式,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模式,由过去“深挖细查”向抓早抓小、快查快结转变;监督模式由“大而全”向灵活务实的转变;问责方式由过去单一性手段向综合性手段转变,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三是不断提升素质。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认真落实“忠诚、干净、担当”的目标要求,全方位提升素质,严防“灯下黑”。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学党章、守纪律”“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大力开展“五查五解决五树立活动”等,提出“六个不准”和 “四个严格”纪律要求,查问题、抓整改、促工作。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先后对8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约谈,严肃查处了3名严重违纪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宁纪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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