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贺兰山分局刑侦大队荣获“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17.12.2016  21:04

      近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发布《关于命名“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贺兰山分局刑侦大队获得“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成为全国森林公安机关57个获此殊荣的基层单位之一。

      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选树命名活动,是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为进一步巩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一项活动。我局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经过严格审核,最终确定推选贺兰山分局刑侦大队申报“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经过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复查,正式命名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贺兰山分局为“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近年来,贺兰山分局紧紧围绕林区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理念,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根本,始终把提升民警执法理念摆在突出位置,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特别是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中,刑侦大队强化警情信息研判,敢于亮剑,主动出击,成功侦破了多起重特大特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贺兰山分局刑侦大队获此殊荣,标志着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标杆”引领和“以点带面、整体推动、全面提高”的总体目标,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报送单位:森林公安局  报送人:王俊  审核发布:马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