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检查指导我局“六五”普法工作

27.10.2015  16:16
          10月23日,自治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丁聃组长一行3人,对我局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           自2011年“六五”普法以来,我局按照全区“六五”普法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以保障我区粮食安全为目标,加强宪法、法律和涉粮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着力营造粮食行业法治环境氛围,切实提高依法管粮水平,确保了粮食系统普法工作的有效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全区粮食行业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及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机关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每年的“5.26”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周年、粮食科技周、保密法 制宣传日、“10.16”世界粮食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上街道入社区、进企业下乡村、进学校入军营等多种形式,组织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和粮油经营单位的干部职工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六五”普法期间,共举办培训班8期,参加培训人数318人次,组织考试竞赛10次,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90余场,发放《条例》、爱粮节粮知识等法治宣传手册8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700余块,直接接受咨询的受益群众6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三是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突出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管,扎实开展节日期间粮油、夏秋粮收购市场、“转圈粮”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涉粮案件查办力度,建立重大案件逐级备案制度。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立法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效。2011年,我局被国家粮食局评为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宁夏粮食流通管理立法研究》获得国家粮食局2012年优秀软科学成果二等奖,对指导我区开展粮食地方立法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治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到直属单位检查等方式对我局“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自治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组长、自治区团委副书记丁聃同志认为,自治区粮食局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普法制度保障到位,措施具体有效,有规划、有制度、有落实,普法效果明显。           自治区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银祥同志参加了当天的检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