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在2015年全区粮食库存检查中对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紧急通知

22.04.2015  17:45
各市、县(区)粮食局,中储粮西安分公司银川、中宁直属库,中粮米业(宁夏)有限公司,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4月1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焦点访谈》栏目先后报道了辽宁、吉林两省中储粮公司所辖的粮库在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过程中以陈粮顶新粮,恶意套取价差补贴,严重损害国家、种粮农民利益等问题。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在2015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中对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5〕1号 )精神,决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对国家政策性粮食(主要是中央储备粮轮换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从讲政治纪律、守政治规矩的高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           认真汲取辽宁、吉林两省被曝光粮食收储企业存在问题的教训,毫不走样地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惠农政策,是全区粮食行业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地方粮食收储企业要从讲政治纪律、守政治规矩的高度,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粮食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绝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绝不允许算计国家、坑害农民,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把中央和自治区的惠农政策、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当作谋取小集团利益、捞取个人私利的手段,确保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落到实处。           二、要切实加强对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今年的库存检查要突出对宁夏境内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的全面检查,集中人力对2014年度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过程中以陈粮顶新粮,恶意套取价差补贴,严重损害国家、种粮农民利益等问题进行彻底核查。各市、县(区)粮食局在督导各企业自查中,需要及时调整检查重点方向,严格检查程序,保证检查质量,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把国家粮食局的指示精神迅速落实到检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自治区粮食局在省级复查过程中,要集中库存检查专业技术骨干,按照不设具体检查时限、突出重点检查方向的工作要求,对宁夏境内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核查转圈粮。期间,自治区粮食局将会同中储粮西安分公司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突击抽查,切实查明我区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实情。           三、要加大对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地方粮食收储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违法违规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杜绝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事件发生。自治区粮食局粮食库存检查问题举报电话:0951-6986861,6986873。           四、要健全落实相关制度,加强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管           各地要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强化监管措施。健全空仓验收和库存陈粮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储备粮轮换台账制度,完善收购、销售、竞拍等环节的具体措施。自治区粮油批发市场要强化竞买资格审核,加强竞价成交信息沟通,防止拍卖出库的“陈粮”重新流向承担政策性收储任务企业作为“新粮”收购。要加快粮食库存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对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实行远程、实时监控,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管住管好政策性粮食库存。           本次重点检查的情况,各地要在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报告中专题反映,随库存检查报告一起报送。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