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开展食品药品专项监督

29.07.2018  02:16

  重点查未成年人疫苗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部署全区三级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未成年人疫苗安全等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相关行政单位和部门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要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建议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防疫等部门立即对未成年人疫苗进行梳理排查,重点排查狂犬病和“百白破”疫苗,并对其他涉未成年人重点领域的食品药品全部进行排查,杜绝安全隐患。同时积极与食药监、卫生防疫等部门联系,深入各疫苗接种点、疾控中心等部门,认真监督调研本地区疫苗的来源、管理、储存、使用等情况。

  对于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的犯罪行为,各级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对于监督中发现涉未成年人疫苗安全违法犯罪以及监管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情况,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监察委员会,并开展好立案监督工作。各院要积极探索开展涉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民事行政检察试点工作,对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深入挖掘“问题疫苗”背后所隐藏的社会治理漏洞,通过系统性梳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完善疫苗管理体制。(记者 乔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