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案件妥善处理 法律援助力促和谐

21.02.2016  19:02

【案情简介】

王某某等68人系陕西、甘肃以及宁夏区内等地来银川打工人员,受雇为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从事养鱼、捕鱼及看管等工作。从2015年1月至12月份,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不同程度拖欠王某某等68人工资未付,期间王某某等68人到银川市金凤区信访督办局、银川市信访督办局、银川市劳动和社会监察支队投诉要求该公司支付工资,但未能得到有效处理。随后王某某到银川市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在援助律师胡少远的帮助下王某某等68人顺利的拿到了被拖欠的120余万元工资。

【承办过程】

2015年12月份,王某某等68人到银川市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过了解询问后,得知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竟然2015年一直没有向王某某等68人支付工资,王某某等68人的情绪均比较激动,此种情况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先做好安抚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随后立即联系银川市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援助律师。援助律师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到达银川市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现场解答王某某等68人的法律问题。经过耐心细致的询问后,得知王某某等68人曾到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就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事进行投诉,并且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向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提供了拖欠职工工资的工资表。为了案件尽快得到解决,援助律师决定先帮助王某某等68人做好立案所需的材料,随后再办理相关法律援助手续材料。为了王某某能够尽快的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援助律师在不放弃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渠道索要工资的同时,试图联系该公司相关人员看是否能通过庭外和解尽快拿到工资,但经过几次沟通后,该公司均拒绝沟通。在和解无望的情况下,2015年12月7日援助律师先到银川市劳动和保障监察支队了解该投诉案件的处理情况,同时调取了被拖欠工资人员的工资表。2015年12月10日,援助律师为王某某等68人起草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015年12月11日向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及立案所需的证据材料。2015年12月18日,银川市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集中受理了王某某等68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于同日批准了法律援助申请。2015年12月19日,援助律师到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了受理案件通知及开庭通知。因该案系群体讨薪案件,因此不但要妥善处理,而且要及时处理。在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王某某等68人办理完立案手续后,援助律师第一时间到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主审该系列案件的仲裁员说明该案的特殊性,同时要求尽快办理。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得知此情况后立即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要求该公司第一时间领取应诉材料。在开庭审理前援助律师先逐个通知每个受援人要求按时到庭,同时针对每个案件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2015年1月11日至19日,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集中开庭审理了王某某等68人诉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开庭过程中双方就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是否拖欠王某某等68人工资展开庭审举证、质证及辩论。开庭审理过程中,仲裁员及援助律师均认为该案应该力争通过调解处理,期间经过仲裁员和援助律师曾多次努力,该公司最终同意调解,并承诺尽快支付王某某等68人工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王某某等68人工资共计120余万元。

【承办结果】

经援助律师向王某某等68人了解,宁夏某实业有限公司已经于近期将所拖欠的120余万元工资全额支付给了王某某等68人。王某某等68人对银川市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办案律师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