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7栋存较重隐患涉及28959户
8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按照国家相关部署,今年6月宁夏开展了老楼危楼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排查结果,我区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房屋数量(含平房)557栋,建筑面积173.7593万平方米,户数28959户。鉴于此,自治区住建厅将采取4种方式,督导各市政府予以解决。
据悉,此次排查整治范围为我区2002年12月31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废止日期)之前建成在用的居民住宅、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在册危险房屋、墙体倾斜开裂、抹灰层大面积脱落、出现门窗突然不能自由开闭、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房屋。其中重点排查在用住宅等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建筑物。在去年排查居民住宅的基础上,我区此次排查增加了公共建筑房屋、生产加工用房、宗教场所公共用房三类对象。
排查结果显示,我区将老楼危楼安全等级按使用安全、存在一般质量安全隐患和存在较严重质量安全隐患三类统计,全区共排查老旧危楼(含平房)12069栋,总建筑面积1876.8万平方米,涉及居住户数303475户,居住人数910425人。除存在较重隐患的557栋外,存在一般质量安全隐患且已整改房屋(含平房)2956栋,建筑面积1121.75万平方米,涉及居住户数186958户。
对此,自治区住建厅将通过以下方式,督导各市政府予以解决:对存在一般质量安全隐患的建筑物,由产权人进行维修处理,纳入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范围一并进行修缮;对建设年代较长、基础设施差、存在较为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无加固修缮价值且相对集中连片的老楼危楼,全部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各市、县(区)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征收。同时,采取暂停使用(居住)、产权置换、货币安置等形式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危楼采取停止使用措施。此外,我区还将老楼危楼的管理、巡查纳入社区管理的范围,由社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物业公司管理。(记者 王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