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规范性文件评查组评查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

22.12.2017  23:04

12月22日,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查组对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进行了评查。厅法规处负责人就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进行了汇报。

评查组在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后,对我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对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提出明确要求。评查组强调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对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交通运输厅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近年来,交通运输厅不断完善制度,强化落实,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作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要内容加以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于2018年1月1日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