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调研我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

15.04.2016  18:29

      4月13日-14日,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凤学一行,先后来到银川、吴忠、中卫等地,对我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进行调研,全面听取了解我区在湿地产权确权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自治区副主席曾一春会见并陪同陈凤学副局长一行到吴忠调研。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马金元,吴忠市委书记赵永清,以及银川、吴忠、中卫三市有关负责同志分别陪同调研。

曾一春副主席会见陈凤学一行

曾一春对陈凤学一行来宁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对国家林业局长期以来对宁夏生态林业建设,特别是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曾一春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专门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中心,负责全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去年,国家决定在宁夏和甘肃两地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这为宁夏做好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希望国家林业局在湿地保护及湿地产权确权工作中给予宁夏更多的支持,帮助宁夏保护好、利用好“天蓝地绿水净”这一靓丽名片。

陈凤学对宁夏湿地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宁夏生态林业建设,特别是湿地保护管理及湿地产权确权工作,为建设美丽宁夏作出积极贡献。

陈凤学副局长(前中)在曾一春副主席(左一)的陪同下调研吴忠市湿地产权确权工作

调研组一行在详细查看湿地自然资源后,对我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我区进一步完善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推动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全国湿地产权确权工作“探路”。陈凤学表示,生态工程是民生工程,要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抓好生态建设,通过湖泊湿地保护,维护和发挥湖泊湿地生态功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休闲环境。调研组建议,湿地修复与保护工作要突出特色亮点、从小处着手,充分考虑水系、湖泊、绿地等生态要素,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与恢复生态建设的工作力度,在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生态效益的同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国家林业局湿地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右二)调研中卫湿地产权确权工作

    据悉,开展湿地产权确权工作,是2016年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将有效解决湿地资源权属不清、权责不明等问题,为建立完善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推动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奠定坚实基础。国家林业局决定在甘肃、宁夏两省区先行试点,为全国开展湿地产权确权工作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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