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发布“科技新政46条” 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05.12.2018  11:31

11月29日,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国家高新区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科技争投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全国一流民营经济创新创业高地再添新动力。

今年2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求打造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新高地,这既是对宁波改革开放四十年根植民营经济沃土的肯定,也是新时期国家赋予宁波的“创新使命”。

会上,宁波市科技局副局长王程对《实施意见》制定依据、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具体政策举措等进行详细解读。为落实好示范区建设,宁波深入贯彻“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以“科技争投”为落脚点,围绕“一转六大”任务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通过高标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宁波的产业优势、创新创业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用5年的时间,将宁波建成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创新创业生态优化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先导区、城市群协同创新样板区和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打造全国一流的民营经济创新创业高地,带动该市创新能力迈进全国第一方阵,并率先建成引领型国家创新城市。

实施意见》围绕国家新一轮技术布局和谋划方向,紧密结合宁波科技创新工作需求,从构建创新发展新空间、建设创新发展新平台、强化创新发展新主体、培育发展人才新梯队、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促进开放发展新融合、释放改革发展新活力、健全创新发展新生态等“八个新”及强化要素保障入手,提出了46条实实在在的政策,涉及创新空间布局、创新发展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创新人才梯队建设、科技合作与开放融合、创新生态优化、科技体制改革等具体领域,一系列支持创新的政策力度前所未有、惠及面更大更广,极大激发了全市创新创业活力,为加快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以46条新政为抓手,宁波将重塑竞争优势。到2022年,宁波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4%,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0000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