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院17条意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10.12.2014  17:30

  本网讯(周崇华) 11月19日印发宁夏各级法院贯彻执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7条意见强化法院思想政治建设,为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宁夏建设提供可靠的思想政治保障。

  《意见》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从强化特色理论武装增强“三个自信”、强化政治纪律增强政治责任、强化坚守法治道路增强法治自信、强化牢记宗旨观念增强为民意识、强化培育核心价值观增强价值追求、强化投身司法改革增强改革信心、强化“一准则两规范”增强道德约束、强化智慧司法理念增强执法水平、强化践行宁夏法院精神增强精神动力、强化“三让”法官理念增强职业尊荣感、强化法纪观念增强“廉洁福利”意识、强化常规化工作增强敬业守职、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应对能力、强化文化建设增强自觉自信、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政治原则、强化职责分工增强“一岗双责”和强化工作机制增强成果转化等17个方面,对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提出明确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将以领导干部、青年干警、预备法官和新招录公务员为对象的培训班次,思想政治培训内容所占比重不低于30%。建立思想政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健全思想政治建设考评激励机制,将思想政治建设纳入综合绩效考评指标,考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