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凯院长深入大新法庭开展联系和调研

03.04.2017  04:31

  本网讯 3月29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彦凯深入其基层联系点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大新法庭开展联络工作,并就司法体制改革和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

  李彦凯院长在调研中指出,全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目前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虽然前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成果,但是各地反映出来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及困难还是很多。我们必须清楚,我们当前正在投身其中的司法改革,不仅仅是立足眼前,解决当下经济社会新变化带来的诸多矛盾的“硬任务”,更是着眼未来,助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软实力”的组成部分。历史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任何时期、任何领域的改革都必然会带来诸多问题和困难,面对问题和困难,我们只有用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感,用“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和“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的宁夏法院精神,不畏艰险、稳扎稳打,才能用一个又一个小的胜利夺取最后的胜利。因此,全区各级法院要在继续勇往直前还是犹豫徘徊退缩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保持清醒和定力,要始终胸怀大局,真正顾全大局,坚决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部署,无比坚定的、义无反顾的往前推进。全区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在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一定要真正沉下身子做好干警的思想教育和压力疏导工作。本次司法体制改革虽然从法院内部对干警进行了职责的分工和身份的划定,但是,我们依旧都是法院人。所以,入额法官要珍惜荣誉,切实肩负起神圣使命,强化责任意识;未入额法官更要坚定信心,相信组织,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岗位工作。

  李彦凯院长强调,伴随着全民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法院所处理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都有可能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舆论的热点,这就对法官办案提出了更新、更高、更细的要求。同时,我们必须清楚我们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是根植于五千年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唯一正确道路。因此,客观实际和政治方向决定了我们法院人不仅要有强烈的法律信仰和职业尊崇,更要有区别于其它普通公职人员的思维模式、职业坚守、评判标准和道德情操。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的统一,坚持法治和德治的统一,坚持继承和创新的统一,要善于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智慧司法理念,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出发点,综合分析情理法三者关系,精准运用法律规范的尺度,妥善处理好手头的每一起案件。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时,切不可机械办案,被纸上的条条框框所缚束,真正要从立法原则和立法本意出发,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彦凯院长最后强调,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关键的关键”,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线,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在国家和社会治理特别是县域治理中承担的责任非常重大,任务非常艰巨。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工作必须要以依法公正审判、创新社会治理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把人民法庭建成老百姓心目中的“公平秤”。要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第一线,防止层层上交矛盾。要切实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地运用好便民流动服务法庭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便利诉讼的期盼和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用实际的举措和可行的制度真正关心人民法庭各项工作,要大力支持人民法庭建设,严格落实“五小”法庭建设各项要求,要把拴心留人的理念在人民法庭体现的最直接、最充分,真正让干警在组织上有归属感,在工作上有荣誉感,在生活上有幸福感。要激励和引导全区法院能够涌现出更多的“史有明”式先进典型,通过模范的引领和带动,团结和凝聚全区法院所有干警进一步坚定信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努力实现宁夏法院事业新发展,以更好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