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计函发〔2015〕155号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举办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实践技能培训考核的通知
10.04.2015 12:34
本文来源: 卫生厅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局(委),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临床实践基地: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3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方案》要求,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定于2015年4月25日-29日举办2013年度全科医师转岗实践技能培训及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参加并完成了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度全科医生转岗理论培训和临床科室轮转,且出勤率达到80%以上的学员。
二、培训考核内容
体格检查、心肺复苏、清创缝合术、简易呼吸机的使用、吸氧术、洗胃等内容。
三、培训考核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4月24日下午14:00-18:00,自治区人民医院(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国际会议中心一楼。
(二)培训考核时间及地点:4月25日-27日培训、4月28日-29日考核,自治区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四、其他要求
(一)学员食宿费、培训费由会务组承担,银川地区学员不安排住宿。
(二)学员须将个人《培训手册》和由培训基地出具的考勤证明报到时交会务组。考勤证明和《培训手册》不交或未按要求填写确认的,不得参加培训和考核。
(三)学员须携带小二寸彩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用于办理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学员请自带纸笔、白大褂、听诊器、一次性口罩、帽子等用具。
(五)各全科医学培训基地需认真、详实填写学员培训手册和考勤证明。
(六)请五市卫生局于4月15日前将符合规定的学员名单报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人才发展服务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 娟 0951-5030184 1879530550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0.04.2015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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