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工委对宁夏社科院“三不为”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3.08.2016  06:33

  2016年8月10日,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对区直机关“三不为”问题的表现原因及解决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区直机关工委检查组对我院“三不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院机关党委就我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三不为”整治、促进效能目标任务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区直机关工委检查组听取了我院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对我院党建工作和“三不为”整治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我院机关党委在人手少、任务重、头绪多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工作。一是重视检查工作,准备充分,体现了院党组解决“三不为”问题的信心与决心;二是和以往相比,工作有了新的起色,质的飞跃;三是机关工委部署的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及时传达精神、上报材料、抓好落实;四是工作中有创新,“四个清单”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就是个特色,值得推广。同时,检查组对我院今后工作提出了希望:一是要根据党员干部最新工资变动,严格标准,按月收取党费;二是进一步认真总结党建工作和“三不为”整治工作亮点和经验,上报区直工委;三是结合“两学一做”活动继续开展服务型党组织星级创建工作,加大督导,培育典型,推出典型;四是着手机关党委换届的准备工作。

作者:徐东海 来源: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