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期)宁夏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初见成效

14.07.2017  11:44

  根据农业部的有关要求,2015年7月开始,我区在盐池县青山乡启动了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

  基本情况:青山乡共有8个行政村,54个村民小组,农户4591户,12313人。土地面积706.2平方公里,其中草原55万亩。试点工作在充分尊重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坚持“稳定为主、长久不变”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稳定现有草原承包关系,完善承包工作规范,制定确权承包方案,开展确权登记试点”的工作要求开展。经过承包草原权属调查、家庭成员及承包地块信息采集、承包地块指认勘界、面积确认、审核公示、完善合同、确权发证等环节的工作,共调查承包户 4060户12739人,完成了草原地籍图绘制、草原承包数据库建设、草原确权承包登记程序标准制定等专业技术工作,建成了《宁夏草原确权承包登记综合信息平台》、制定了《宁夏草原确权承包技术规程》,完成《青山乡草原确权承包登记基本信息表》、《青山乡草原确权承包勘察登记表》表册9000余份(套),完成青山乡草原地籍图确认36份,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40份。根据实地调查测绘,确认青山乡本次确权承包面积为39万亩,比2011年二轮承包面积减少18万亩。

  主要成效:一是探索了有效途径。结合实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开展草原确权承包登记,探索了草原确权承包登记有效途径。二是强化基础性工作。对草原面积、分布、属性等摸清底数,完善了承包合同、颁发了权属证书、补偿完善档案资料,强化草原确权承包基础性工作。三是解决了遗留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程,有效解决了过去草原承包过程中存在的面积不准、四址不清、“一地多证”等遗留问题,实现了草原权属明晰,承包地块空间位置明确、四至清楚,面积准确,“一地一证”的确权承包登记目标,做到了草原权属、四址、面积、合同“四个一致”。四是奠定了基础。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进一步明确了草原国家所有、集体使用、农户承包经营三者关系,明确了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为开展草原“三权分置”改革和草原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以及开展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奠定了基础。

  主要经验:一是加强领导,形成自上而下工作推进机制,为试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农牧厅和盐池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农牧厅对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盐池县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工作内容。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解决试点工作难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试点乡开展调研,研究部署工作,解决突出问题,自上而下,形成了有效工作推进机制。二是抓好宣传,充分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取得群众高度信任和全力配合。广泛宣传草原确权承包登记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争取群众大力配合和支持,取得群众信任。同时,采取专家讲授和派驻人员包村负责的办法,强化乡村干部政策和业务培训,熟悉掌握政策界限、操作流程、标准要求,确保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清查摸底,做到底子清数据准信息实,让群众对确权登记心知肚明。对照过去草原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档案资料,对每个村组草原承包关系、草原块数、面积、空间位置进行了认真清查摸底和测量。通过清查摸底和实际测量,摸清了承包草原面积。并将草原块数、面积、空间位置、类型、权属清查落实到户;对承包人、承包人家庭成员、承包草原块数、面积、四址、草原变动等各方面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四是制定规程,做到规范运行标准操作,实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制定了《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规程》,明确每个环节,每个阶段标准和技术要求。确定以户、联户或村民小组为承包主体的确权承包方式,实行“三会议、三公示”工作流程和“四个不漏、四个相符、四个到组”工作方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外出的群众通过提前告知、现场打电话征求意见等方式规范运行,做到草原确权承包登记面积精准、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五是解决问题,采取不同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确权顺利开展。充分摸清村情民情,不回避争议,不激化矛盾,特别是在地界纠纷及争议方面,借鉴原有协议,采取双方协商、村委调解、政府调处等办法加以解决。同时,将采集到的数据同国土、林业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确保一地一证,不重复发证。对确权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由县乡村组联合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六是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确权不走过场。盐池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草原确权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组成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见户就进的办法,对试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促进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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