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期)宁夏禁养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

10.11.2017  10:4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科学划定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区域,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全区各地按照国家《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指南》要求,结合自治区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重点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区域,扎实开展禁养区划定工作。截止目前,全区22个县(市、区)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全部完成,共划定禁养区254个,禁养区面积10578.5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6%。禁养区内,共有确需关闭或搬迁养殖场(小区)35家,已关闭(搬迁)10家,其余的养殖场(小区)将力争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关闭或搬迁。

自治区环保厅召开全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2017年10月25日下午自治区环保厅在15楼会议环保局厅
宁夏加强河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力度
新华社银川 10 月 15 日电(记者 靳赫) 记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