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成效显著

24.01.2016  15:07

    为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加强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工作,昆明市民委会同昆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昆明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切实增强做好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拓宽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行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优惠政策、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控、健全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大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等六个方面对昆明市实施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从15个方面明确了加强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办法,是全市首个特别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援助规定。此项工作畅通了少数民族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援助服务。《实施办法》通过后昆明市15个法律援助机构、5家开发(度假)园区挂牌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工作站,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确保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突破,“应援尽援”取得实效。

    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受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644件,其中诉讼案件454件,非诉讼案件190件,解答咨询1245人(次),开展专场宣传(培训)80场,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受援人1559人,挽回经济损失163.51万元。

(来源:中国法律援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