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各中小学开展“12月4日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

04.12.2015  20:59

12月4日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是教育部组织的一次国家宪法日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法律至上、培育青少年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通知精神,区教体局组织各中小学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

尾闸中学开展“宪法在心中”晨读活动

2015年12月4日,尾闸中学组织七--九年级师生在学校多媒体室开展了“宪法在心中”晨读活动。12月4日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是教育部组织的一次国家宪法日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法律至上、培育青少年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我校积极行动,组织师生一起学宪法,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法治观念,倡导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与习惯。

  通过法制宣传日的系列活动,进一步在学生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依法治国的观念,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

市二十六小认真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是教育部组织的一次国家宪法日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法律至上、培育青少年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惠农区教育体育局转发《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通知》的紧急通知精神,市二十六小认真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利用晨读时间组织学生深入学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组织学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在今天宪法晨读活动中,大家摘取了宪法中的部分内容,孩子们铿锵有力的声音让大家觉得宪法的庄严。随后的活动当中,有专家讲宪法的活动,跟孩子们共同理解宪法在我们生活中到底能够起什么样的作用。通过法制宣传日的系列活动,进一步在学生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依法治国的观念,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念。

学校通过多媒体教学的手段,对青少年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塑造法律人格,建立法律信仰,达到使学生既在思想意识上知法懂法,又在实际行为上守法用法的目标。

简泉小学举行“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通过宪法晨读,宪法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全面推进了我校依法执教、依法治校的进程,加强了我校法制教育,形成了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石嘴山市第三小学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时间节点,是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我校按照上级文件《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实效性强、参与面、影响面广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市一小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校园” 2015年国家宪法日晨读活动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建设,根据《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2015]1号)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校园”为主题的宪法日晨读活动。此次活动既传播了法律知识,强化了学生的而安全意识,也促进了校园的和谐。

 

(惠农区教体局 张振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