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局现场监督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集中销毁工作

23.07.2019  15:00

  近日,宁夏局按照《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现场监督邮政企业销毁了超过保管期限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部分信件。 

  宁夏局在接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销毁无着邮件的申请后,按照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工作程序,对宁夏邮政分公司报送的超过保管期限的无着邮件销毁申请进行了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了拟销毁无着邮件的种类、数量、保管时间及拟定销毁的时间、地点等内容,确认邮政企业提交的资料完备,程序合规,同意集中销毁,并在销毁当日随车到指定地点对无着邮件销毁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此次销毁的邮件为邮政企业自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登记保管的全区各级邮政企业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平信、挂号信、特快专递,共计177件。     

  下一步,宁夏局将继续督促邮政企业严格落实《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依法作好“无着邮件”的保管、登记、处理及备案等工作,切实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维护用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