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验收的通知

21.05.2015  18:23

各市旅游局,各出境组团社: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扎实开展,按照《自治区旅游局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宁旅发〔2012〕244号)安排要求,自治区旅游局决定对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考评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推进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宁政发〔2011〕142号)和《自治区旅游局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宁旅发〔2012〕244号)为指导,强化旅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分类指导、分级监管、逐级负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旅游安全生产条件,强化旅游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旅游事故。

二、工作目标

(一)推动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落实。各旅游企业要在原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力求细化深化,组织专家梳理完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切实推动全区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向更高标准迈进。

(二)确保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着力打造安全型旅游企业,促进安全发展型旅游企业建设,推动全区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遏制重大旅游事故发生。

(三)创新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并强化安全发展型旅游企业理念,通过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动全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全面实现 安全管理分级化、排查项目清单化、隐患查治常态化、制度规程规范化、现场管理可视化、培训教育经常化 六化”目标。

三、考评验收

(一)考评验收小组

成立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验收小组,对考评验收工作统筹安排部署,统一尺度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评验收依据

1、《国家旅游局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和通知;

2、《自治区旅游局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总分1000分,其中公共部分700分、行业特殊要求300分);

3、《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

(三)考评验收内容

重点考评验收各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贯彻落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情况;旅游企业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政策支持、工作创新、建立健全本企业标准体系情况;组织实施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开展学标用标培训、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及创建行业品牌、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各旅游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档案资料,查看标准落实情况。

(四)考评验收方式

考评验收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资料审核、现场察看、抽样调查、整体评估等方式进行。

(五)考评验收程序

1、宣布考评验收程序及有关事宜;

2、听取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汇报;

3、查阅必备的文件、记录、标准文本等资料;

4、考核旅游安全生产现场;

5、随机调查消费者、从业人员满意程度;

6、依据《考评验收评估表》进行测评;

7、向旅游企业通报考评验收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形成考核评估结论(会后反馈)。

四、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评阶段(5月下旬至8月31日)

各市旅游局要摸清辖区旅游企业的基本情况,下发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旅游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要求,邀请专家细化深化本级本类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立并运行标准化体系,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行业评定标准进行自评,根据确定的达标等级,形成自查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于8月25日前报至市旅游局备案。

(二)各市旅游局初验阶段(9月1日至10月20日)

各市旅游局要将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深化落实工作纳入年度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之中,要对照下发的依据和标准要求,组织辖区旅游企业认真学习,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使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市旅游局 每季度 将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和落实情况报送至宁夏旅游执法总队,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对辖区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初步验收报告。

(三)自治区旅游局考评验收阶段(10月20日至11月30日)

自治区旅游局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考评验收小组,对通过各市旅游局初验的旅游企业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为达标的旅游企业颁发相应级别的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并对在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各市旅游局将先进单位和人员名单于12月5日前报宁夏旅游执法总队。

七、工作要求

1、各市旅游局要将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深化落实工作与日常旅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统一起来,作为实施旅游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逐级负责的重要手段,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做到“六个结合”,即 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相结合,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深化重点旅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与深入开展执法行动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与提高旅游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相结合,着力提高安全生产装备和信息化水平;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相结合,改善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与完善旅游应急救援体系相结合,加快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

2、各旅游企业要把深化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对照考评验收标准认真梳理,查找不足,进一步细化、深化和改进提升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努力建设科学完善的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切实落实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按照旅游主管部门的部署和工作要求,依法推进深化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专业人员、有专项资金,确保通过深化建设,整改一批隐患,培训一批专业队伍,完善一整套规章制度,提升安全生产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的基础上,实现企业达标。请各旅游企业认真做好考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撰写好标准化建设工作介绍材料,备齐相应的图片、文档等印证性资料,并按照《评定标准》进行分类整理,有条件的单位尽量采用PPT文件进行汇报。

联 系 人:高喜庆

联系电话:0951-672936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汇总表   (点击下载)

2、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点击下载)

 

                                                                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